【巡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爱辉、嘉荫、铁力、北林反馈巡视情况;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拜泉、巴彦、宁安、海林反馈巡视情况
| 招商动态 |2016-04-1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省委第四批专项巡视于去年11月底开始至今年1月底结束,省委16个巡视组用两个多月时间对58个县、2个市辖区进行了专项巡视,对省农垦系统进行了常规巡视。我们将陆续摘要刊发省委巡视组向61个被巡视单位的巡视反馈情况,以公开促整改,进一步增强巡视的震慑力和警示力,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黑河市爱辉区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基层干部腐败案件多发
查处和追责不到位
3月9日上午,省委第十一专项巡视组组长艾书琴,向黑河市爱辉区区委书记徐飞和区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徐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项目审批管理部门监管不利,廉政风险较大。班子成员之间协调配合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缺乏敢于担当的勇气,基层腐败案件多发,村干部贪污、挪用惠农等专项资金案件频发。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责任担当,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有效监管资金、项目审批管理部门。把查处“四风”问题特别是基层腐败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刚性约束,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嘉荫县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四风”问题比较突出
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
3月11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副组长李凡,向嘉荫县县委书记闫立海和县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闫立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
县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较少,抓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形成常态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没有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不规范,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档案审查不严、违规进人问题比较突出。涉及民生的国有资产转让后监管严重缺失,群众反响比较强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不坚决,“四风”问题比较突出。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自律,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乡镇、县直单位和部门“一把手”的监督,用党规党纪从严管党治党,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严监督执纪,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选人用人,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要纠正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强化县直部门的责任落实,堵塞管理漏洞,强化问责追究。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铁力市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对一些涉及项目、资金部门监管不力
存在廉政风险
3月11日上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组长艾书琴,向铁力市市委书记王立奇和市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王立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
“一岗双责”履行不好,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一些项目、资金审批管理部门存在廉政风险。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供热、殡葬收费、医保卡办理等民生问题解决的不到位,有的部门和单位公务接待超标准、公车运行费超预算、有的领导机关违规从下属单位借车、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好,有时缺少必要的研究讨论。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事业单位“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干部学历、干部身份涉嫌造假。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进一步强化市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持续反“四风”,深入整治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超标准等问题。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彻底整改“三超两乱”问题,扎实开展好干部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绥化市北林区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违规自设机构和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公”经费超支问题较为突出
3月7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组长艾书琴,向绥化市北林区区委书记董树春和区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董树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执纪监督力度不够。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区直一些机关执行“三公经费”不严格,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超预算支出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机关部门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担当意识,存在着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城乡建设、土地征收补偿、土地经营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领域成为群众信访投诉的主要问题。违规自设机构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比较突出,至今尚未完全消化。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严格执纪监督,尤其对于一些执纪偏轻偏宽及有瑕疵的案件,要重新排查,提高办案质量和发挥震慑作用。切实把信访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日程,强化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强化矛盾排查化解,加大问题的解决力度,强化非正常上访的处理力度。切实按照巡视要求,做好选人用人问题的后续整改、消化,做到干部能上能下,切实管好人、用好人。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拜泉县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党组织建设弱化
主体责任落实层级递减
3月14日下午,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组长樊占盛、副组长王鹏飞,向拜泉县县委书记刘雁冬和县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刘雁冬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
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县直部门一些合并机构没有及时配备党组织负责人。“两个责任”缺失,县委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履职不到位,存在查办案件积压现象,查处问题简单从轻,对违纪违法人员追究不严。预算资金管理和资产处置不规范,资源配置监管严重缺失。有的招商引资项目急功近利,论证不充分。房地产开发监管不严,管理混乱。“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存在带病工作、违规进人、“空中飞人”、身份造假、违规借调人员,以及有的领导干部长期不上班等问题。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四资一项目”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标准,坚决防止公共利益受损和腐败问题发生;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刹歪风、树正气。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巴彦县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对资金资产和项目缺乏有效监管
3月9日上午,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组长樊占盛,副组长崔治春、王长玉,向巴彦县县委书记王春华和县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王春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不严、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公车私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干部不敢担当。干部任用把关不严、超职数问题整改不力。对专项资金和国有(集体)资产监管不力,存在涉嫌套取农机具补贴、截留和挪用国家惠民专项资金、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私自处置村屯集体资产等问题。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个别乡镇账目不清,有的打白条入账。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大教育引导和执纪问责力度;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断优化选人用人环境;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神状态;进一步规范对资金、资产和项目的监管,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截留、挪用国家惠民资金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宁安市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少数基层干部腐败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3月10日上午,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组长樊占盛、副组长王鹏飞,向宁安市市委书记程鹏和市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程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仍有薄弱环节,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情况,震慑效应不足;村级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四资一项目”管控不严格,2014年以前有的基层单位存在预算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处置和管理随意性大、项目建设手续不全等问题。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和民生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执行机构设置和职数编制规定不严格,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够规范。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法依规解决好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着力改善民生;进一步强化“四资一项目”的管理,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大对基层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公共利益受损和腐败问题发生;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海林市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四资一项目”管理不规范
3月10日上午,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组长樊占盛,副组长崔治春、王长玉,向海林市市委书记李伟林和市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李伟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
重经济、轻党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不严格,土地和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挪用专项资金和套取国家补贴、违规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项目未经招标或未办理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等问题,存在权力寻租风险。“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急功近利,提出不切实际的发展目标。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规范,机构职数编制执行不严格,交流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位;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肃机构编制和干部选任纪律,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突出抓好对“四资一项目”的有效监管和对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