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出入境紧急办证和绿色通道服务须知
| 招商动态 |1970-01-01
出入境急事急办和绿色通道服务须知
(一)公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相应材料可以申请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申请人因奔丧需提供境外使馆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文件;
二、治疗重症需要申请人提交本人申请、病历等相关材料;
三、探望危重病人需要提交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危重病人的相关材料;
四、处理境外突发事件需要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五、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需要提交境外相关单位的邀请函及派出单位公函;
六、签订合同需要提交企业公函及与境外企业的合作意向书等相关证明;
七、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需要提交境外学校入学通知书等能证明被境外学校录取的相关证明;
八、行前证件遗失、损毁需要提交10日内的国际航班航线信息等证明;
九、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的加急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
(二)下列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一、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和未满7周岁儿童;
二、行动不便者、残障人士;
三、孕妇;
四、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急事急办”情形的人员;
五、政府招商引资团队人员;
六、办理网上预约业务的人员;
七、办理预约服务的组团办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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